嬰兒食品的安全問題嚴重
2007-06-02 18:20:00 by 分享快樂 網絡資料收集隨著每年越來越多的嬰兒奶粉進入市場銷售,已經導致我國0至3個月嬰兒純母乳餵養率降至67%。
母乳不僅包括孩子成長所需要的各種營養,還含有幫助身體組織發育的生長因子和抵抗感染的抗體。迄今為止,還沒有任何一項所謂「高科技」產品能夠完全替代它。然而,一些生產嬰兒食品的公司,正在以與國際相關規則相悖的方式,不遺餘力地推銷著他們各自的母乳替代產品,打擦邊球,甚至公然違規。有這類違規行為的既有國際公司,也有中國公司。
近日,衛生部、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國際嬰兒食品行動聯盟(IBFAN)聯合公開了一項偵測結果,中國嬰兒食品的健康和安全問題,面臨著異常嚴峻的挑戰,年初的安徽阜陽奶粉事件,只是眾多問題中的冰山一角。
世界衛生大會於1981年通過了《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》,敦促各國政府予以採納並建立相關立法,以確保嬰兒奶粉的銷售和發放不擾亂對母乳餵養的保護、支持和促進。為響應這一號召,中國6部委共同制定了中國的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,並於1995年開始生效。
但是,此次對北京、上海、武漢、南京、廈門和廣州6大城市的25家商店、51位母親、18家醫院(其中14家是愛嬰醫院)、1家醫學專業雜誌、1家大眾雜誌、6家電視台所做的監測,卻異常清晰地表明:這一守則並未得到完全執行,使用嬰兒奶粉的趨勢正在與日攀升。相關的其他問題,也著實令人憂心。
在對13家生產商的14種產品標籤進行的監測中,每種都存在違規現象。集中表現在:遺漏「母乳餵養是最佳餵養方式」的說明;遺漏對不正確配製奶粉導致的健康危害的警告;遺漏「產品只能在醫生指導下使用」的說明;使用嬰兒照片、圖片或其他圖案;使用美化嬰兒配方奶粉的照片、圖片等。
為何會出現這麼多違規現象?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總部營養處法律官員大衛‧克拉克一針見血地指出:「中國的管理辦法尚存在很多弱點和模糊不清的地方;中國實施管理辦法的部門責任不清;缺乏相關部門的協調機制;缺乏對條例的理解和解釋條例的相關專業人員。」
世界衛生組織兒童衛生合作中心主任戴耀華認為,我們還缺乏的是嚴格遵守和堅決執行的問責和懲處機制。「事後」,我們真正應該問責的是誰?到底應如何處罰?當然,我們最好能在「事前」就避免一系列悲劇或違規事件的發生。
鍾清
















